聯(lián)合執(zhí)法人員在一家停車場檢查
閩南網(wǎng)5月17日訊 針對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亂收費,本報近期連續(xù)推出重磅報道。這幾天,陸續(xù)又有讀者反映南安幾家停車場也存在亂收費情況。昨日,記者將線索匯總給南安警方和物價部門,并跟隨這兩個部門的人員查處了3家停車場。
此外,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南安市有20多家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竟然都未辦理《經(jīng)營服務性收費證》,多數(shù)還未安裝“公安暫扣車輛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管理系統(tǒng)”)。對此,南安市物價局、公安部門表示,近期就將檢查落實,該辦證的辦證,該裝系統(tǒng)的裝系統(tǒng)。
【三條投訴】
本該收400多元 結果被收2100元
4月25日晚6點多,許師傅開中巴車在省道308霞美段撞上行道樹,南安霞美派出所出警處理,叫來位于霞美鎮(zhèn)山美村的宏昌停車場處理事故車輛。
許師傅說,停車場出動了拖車、吊車各一輛,因中巴受損并不嚴重,吊車并未用上。4月27日上午,許師傅前往停車場取車時被告知要交2100元,其中停車費100元/天,拖車費和吊車費各900元。停車場開出1張300元、2張900元的發(fā)票,都寫著“施救費”。
據(jù)現(xiàn)行相關收費標準,許師傅停車費與施救費合計只需436元(其中400元為拖車費,36元為停車費)。
拿著報紙去退錢 還是被多收200元
4月23日晚,邱先生的輕型貨車因私自加裝座位,被南安石井邊防派出所查扣至石井昔坂停車場。
邱先生說,5月14日,他前往昔坂停車場取車時,被要求交1150元費用,“每天50元停車費,停車21天共收了1050元,另外100元是代駕費”。邱先生認為該收費違規(guī),欲索要發(fā)票卻遭拒絕。
前日下午,邱先生帶著本報有關停車場亂象報道,再度前往取車,“停車場的人看了報紙,最后收了300元,還是沒開發(fā)票”。而按現(xiàn)行標準,邱先生只需交105元。
停車不到2小時 停車費收了100元
14日下午4時許,陳先生的輕型貨車因超載被南安水頭派出所查扣,后車被扣至水頭康龍停車場。
當日下午5點多,陳先生接受了相應處罰后前去取車,被停車場收取了100元停車費,“才停一小時就要100元,停車場還只開了一張收款收據(jù),也沒蓋公章?!?/P>
陳先生說,當日下午同被查獲的車輛不少,各車主前去取車時,都被收取100元停車費。
【記者調查】
南安20多家停車場 沒有一家辦收費證
昨日,南安市公安局民警和南安市物價檢查所工作人員聯(lián)合前往上述3家停車場檢查。
調查發(fā)現(xiàn),3家停車場皆無南安市物價局的收費審批,也未安裝“管理系統(tǒng)”,而這一系統(tǒng)能電腦記錄車輛的進出情況,警方也能適時監(jiān)管;此外,宏昌、昔坂停車場無收費公示,昔坂停車場甚至沒正規(guī)發(fā)票。
南安市物價局責令宏昌停車場立即退還超標收費款項,霞美派出所要求其限期安裝“管理系統(tǒng)”、申辦《經(jīng)營服務性收費證》。石井邊防派出所和水頭派出所則責令昔坂、康龍停車場停業(yè)整頓。整頓期間,查扣車輛分流至轄區(qū)內其他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
據(jù)調查,南安全市20多家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多數(shù)未安裝“管理系統(tǒng)”,同時,所有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無一辦有《經(jīng)營服務性收費證》。
【部門回應】
近期安裝“管理系統(tǒng)” 沒辦證的一律補辦
針對南安市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亂象,昨日下午,南安市公安局政委曾偉軍介紹了相關整治方案。
據(jù)介紹,去年底以來,南安市就展開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摸排普查,對20多家停車場進行詳細登記。近來,針對南安各停車場的投訴很多,南安市公安局正起草一份監(jiān)管細則通知。
南安市公安局表示,根據(jù)泉州市公安局5月7日下發(fā)《關于切實規(guī)范公安行政暫扣車輛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當?shù)貢杆侔淹\噲鱿裙芷饋恚瑢Ω魍\噲鲩_展資格審核,符合標準的盡快安裝“管理系統(tǒng)”,并要求各派出所與轄區(qū)“指定停車場”簽訂“責任狀”。
針對行政暫扣車輛停車場都沒辦《經(jīng)營服務性收費證》,南安市物價局陳瑞土局長說,這類停車場服務收費及強制拖車停車服務收費均實行政府定價,需申領《經(jīng)營服務性收費證》,同時公示收費標準。
物價部門將檢查這些停車場,發(fā)現(xiàn)未辦證的,將一律責令其辦證。(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涂傳之 陳曉婷 謝楊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