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永安市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召開,其間審議通過有關(guān)人事事項(xiàng)。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審判人員任免職的決定
?。ǘ柖耆露湃沼腊彩械谑藢萌嗣翊泶髸?wù)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任命:
劉鴻暉、王軍為永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潘昕、廖欣、許軍龍、余源為永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古大超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顏文春、陳盧杰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檢察人員任免職的決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永安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任命:
梁奕林為永安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
陳志菁的永安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