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市級機關公務員選人用人工作,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日前我市出臺《福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暫行辦法》。依照規(guī)定,我市每年上下半年各統(tǒng)一組織開展一次遴選。
參加遴選要符合這些條件
公開遴選是指市級機關從下級機關通過競爭性選拔補充正科級以下(含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層次公務員的方式,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公開遴選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人員應符合具有3年以上基層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科級、科員職務人員年齡分別不超過40周歲、35周歲等條件。
經(jīng)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考試錄用但未滿招考職位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遴選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公開遴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試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委托相關部門命制。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試內容可根據(jù)不同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根據(jù)職位要求,必要時可以進行職位專業(yè)考試??偝煽兊暮铣杀壤殘笫泄珓諉T主管部門批準。
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的辦法計算,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35%,組織考察占30%。
考察量化評分包含加分項和減分項
據(jù)了解,考察量化評分包含計分項和減分項兩部分,考核人的最終分數(shù)應是計分項減去減分項。
其中,考察量化計分項包括3部分,即考察對象近3年年度考核情況、考察對象表彰獎勵情況、考勤情況,分別按照54%、20%、26%的比例計算考察對象的量化分值。
以計分項為例,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優(yōu)秀的加18分、稱職(合格)加13分,試用期內不定等次的按稱職(合格)等次計分。考察對象若獲得國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級榮譽稱號的可加20分;獲得省直部門級和市委、市政府級榮譽稱號的可加15分;獲得市直部門級和縣委、縣政府級榮譽稱號的可加10分。近3年病、事假累計不超過9天、12天、15天、18天分別可加26、20、15、10分。
考察對象近5年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政紀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黨紀處分的,受到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效能告誡的則扣除相應分數(shù)。近3年每無故曠工一次減3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減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