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大會上,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成全作了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延強作了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在過去一年,廈門兩院都在致力于為廈門構建陽光司法機制,加強民生的司法保障,同時也立案偵查、審結了一系列職務犯罪。
市中級法院審結44件職務犯罪案件
法院工作報告顯示,去年廈門全市法院受理案件94826件,辦結76638件,同比上升20.11%和11.66%;其中,市中院受理13082件,辦結10069件,上升25.87%和21.31%。
在刑事案件審結方面,去年共審結6781件7496人,同比上升12.77%和16.06%。其中,審結全省首例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案等破壞市場經(jīng)濟秩序犯罪案件。同時,嚴懲腐敗犯罪,審結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案、市經(jīng)發(fā)局原局長柯志敏受賄案等職務犯罪案件44件。
民商事案件去年共審結50445件,標的額259.55億元,同比上升10.88%和75.68%。其中,市中院探索家事調查員、反家暴人身保護等做法,審結家事案件2483件。完善勞動爭議調裁審一體化機制,審結勞動案件3693件,為2520名工人追索勞動報酬5855萬元。
被執(zhí)行財產難找,被執(zhí)行人難找,這是執(zhí)行過程中的兩難問題。王成全說,去年廈門市中院通過升級“點對點”網(wǎng)絡查控系統(tǒng),查詢、凍結銀行存款72.3億元,查詢土地、房產等2.7萬件次,努力解決“被執(zhí)行財產難找”問題。
同時,與公安、民航、工商等部門建立聯(lián)動威懾機制,將22121人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對被執(zhí)行人乘坐飛機、出行出境、辦理企業(yè)注冊、融資信貸等進行限制,努力解決“被執(zhí)行人難找”問題。
去年,市中院和湖里法院分別成立全國首個自貿區(qū)案件審判庭和全省首個自貿區(qū)法庭。在涉臺案件辦理方面也有創(chuàng)新舉措,發(fā)布了全國首份臺企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白皮書。
市檢察院立案偵查處級以上干部23名
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一年來,市檢察院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81件99人,同比分別上升32.8%和52.3%。其中,大案77件,處級以上要案23人,同比分別上升48.1%和53.3%。立案總數(shù)增幅及大案率均居全省第一。
這里面包含,經(jīng)上級檢察院指定管轄,依法審查起訴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姚木根涉嫌受賄案,立案偵查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jiān)察廳廳長鐘世堅涉嫌受賄、行賄案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長助理李曉冬涉嫌受賄案。
廈門本地官員方面,市環(huán)保局原局長謝海生、市市政園林局原副局長周昌益、市審計局原副局長陳培新和廈門路橋建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耀東等一批職務犯罪大要案被嚴肅查辦。
去年,廈門市檢察院還查辦了市交警車管所、市政園林系統(tǒng)窩串案50件68人,占立案總人數(shù)的68.7%;查辦貪瀆交織案件9件9人。
黃延強在報告中說,檢察院統(tǒng)籌整合偵查力量,對貪瀆交織及行業(yè)性、系統(tǒng)性窩串案等復雜案件,實行兩級檢察院統(tǒng)一組織、指揮和協(xié)調,提高突破案件能力。
懲治各類刑事犯罪方面,黃延強說,去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4708人,提起公訴7452人,同比分別上升6.6%和4.2%。在加大力度懲治犯罪的同時,強化保障人權司法,共依法排除非法證據(jù)2件3人。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jù)不足的,作出不捕或不起訴決定964人。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改變案件定性121件。全面推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89名犯罪嫌疑人,建議偵查機關變更強制措施。